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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辽阳市“暖阳驿站” ——星级“爱心商铺”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,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、工会、邮政、交通等有关部门,全市广大商铺:
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业态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,示范引领更多商家为新就业群体提供贴心服务,切实营造全社会关爱新就业群体良好氛围,不断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正能量。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范围开展星级“爱心商铺”创建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时间

2024年3月18日—4月30日

二、评选对象

全市挂牌的800户“爱心商铺”及有计划挂牌的商铺

三、评选项目及名额

星级“爱心商铺”:初步拟定100家

四、评选标准

(一)基本要求

1.商家遵循合法、公平、诚信原则,无不良诚信记录,无违反社会公德的促销活动,无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行为。

2.商家证照齐全、亮证经营,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违规商品、侵权商品、“三无”商品。

3.商家明码标价,无虚假宣传、价格欺诈、强买强卖等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(二)服务要求

1.满足为新就业群体提供的10项服务(临时休息、内厕开放、免费饮水、免费WIFI、紧急避雨、打气筒、工具箱、针线包、免费纸笔、加热食物)中的8项以上以及推出符合新就业群体需求的服务项目,受到新就业群体好评。

2.商铺员工服务热情,对新就业群体的临时需求给予积极支持。

3.商铺平时积极参与和新就业群体相关的公益活动,并制定长期支持计划。

五、评选流程

(一)初评阶段(3月31日前完成)

由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、工会部门联合成立活动评选委员会,通过宣传呼吁、商户申报、实地走访、听取新就业群体意见等方式,结合评选要求及标准进行综合考察,并于4月1日前填写辽阳市星级“爱心商铺”汇总表(见附件),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(联系人:沈泽宽0419-2981022)。

(二)终评阶段(4月20日前完成)

由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、市总工会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活动评选委员会,结合县(市、区)初评结果,通过实地走访、听取新就业群体意见等方式,结合评选要求及标准进行综合考察,最终确定星级“爱心商铺”名单。

(三)挂牌表彰(4月30日前完成)

对星级“爱心商铺”予以授牌表彰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本次活动由各县(市、区)做好具体组织发动,协调辖区内爱心商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。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开、优中选优、真实可信的原则,精心组织实施。要积极引导各爱心商铺为广大新就业群体提供便利服务,加强关爱凝聚,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每年对挂牌商铺进行复检,未达到标准的商铺,予以摘牌。

附件:辽阳市星级“爱心商铺”推荐表.docx


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        中共辽阳市委非公有制经济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

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               辽阳市总工会        

辽阳市邮政管理局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4年3月18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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